| 單位名稱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3 - 樂器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後勤處補購組 |
| 聯絡電話 | (02)25336481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33941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4/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4/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4/28 09: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海軍司令部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郵遞:臺北郵政37之52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因應新冠肺炎影響,開標場所為密閉空間,請投標廠商開標時攜帶口罩。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2、郵遞: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及地址)、貼足快遞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50元),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補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上網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臺北中山郵政第90151附6號信箱;TEL:02-25336481;FAX:02-25339415;另檢舉受理單位、稽核受理單位及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詳見本案投標須知。 2、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規定時間(疑義:111年4月22日,異議:111年5月1日),以書面向本處反映,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如以傳真提出者,請於傳真前、後電話通知(02-25336481),俾能及時收件處理。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若最後1日為非政府機關上班時間,則順延至次1工作日)。【詳清單(18)備註7.交貨時間】 【其他事項】 1、現場投、領標時間:上班日0800時至1700時止,等標期之末日以招標公告時間為主。 2、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辦理時(以臺北市政府正式宣布政府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若有特殊情形者,另行公告或通知投標廠商。 3、本案禁用中國大陸地區(含香港、澳門)產品。 4、本單位因停車格有限,為避免影響投標廠商開標進場權益,如有開車前來之廠商,請於當日開標前提早辦理入場登記,並可至附近付費停車場停車。 5、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6、請參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本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避免標封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文件與招標文件不符判定不合格。 7、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解釋函,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本案有收取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請於投標時檢附『投標須知之附錄二十二-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9、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10、本案業經修訂後重新辦理招標(第3次-修正後第2次),相關修訂內容請逕行下載及參閱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電話:02-25336481、傳真:02-2533941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4/2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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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