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採購科 |
| 聯絡電話 | (049)2781711 |
| 機關地址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
| 傳真號碼 | (049)278140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6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1/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3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1/0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1/08 10:00 |
| 開標地點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預估總價自然終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具廠商登記或設立及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 (二)具主管機關(環保署或縣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有效期限不得逾 期,逾期展延中須出具主管機關單位證明;另檢附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之廢棄 物清除或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 (三)以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須檢附與處理機構進場處理之證明;以處理機構投標之廠商 須檢附與清除機構委託清運之證明。 (四)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內登記之廢棄物總類及代碼:第一組應含D-1801(生活垃圾 或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699(廢紙混合物)項 目;第二組應含D-1801(生活垃圾或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187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8年01月03日1700時前或有異議請於108年01月14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複數決標,分項(組)報價、分項(組)總價決標,分項(組)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另本案為開口契約作業模式,各項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以實際採購數量計價付款,採購上限為契約全案預估貨款總價。 7.交貨時間: 一、本案契約有效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08年1月1日,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計算)至108年12月20日止,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第一組新臺幣176萬2,040元、第二組新臺幣12萬0,900元或108年12月20日到期,均自動終止契約。 二、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含)完成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如附件2),並送交甲方代理人移由工安部門審查,審核完成後始可進行作業,乙方除例行勞工保險外,應於契約履行期間自行判定是否須另行加保意外險之必要,並 自行覓保,所衍生之保險費用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第一組甲方依實際需要通知乙方清運,乙方應自接獲甲方代 理人書面通知日次日起3日曆天內之上班時間(每日0800時至1700時止),至甲方完成各批(次)品項及數量之清運作業;第二組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每月上班時間(每日0800時至1700時止)至甲方完成2次(含)以上清運作業【若完成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之次日起當月未滿15日曆天,應完成1次(含)以上清運作業;另108年12月份以完成1次(含)以上清運作業】。 8.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總價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9.本案投標須知中附錄五之一「投標廠商聲明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版本。 10.餘詳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
| 預估數量 | 338 |
| 單位 | 噸 |
| 預算金額_2 | 1,762,04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預估數量_2 | 20 |
| 截標時間 | 108/01/0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