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1號信箱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57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1號信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介壽路2之1號-澎防部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1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若無法於115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金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須檢附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D-1799)、中間處理許可證(D-1799) (或與環保局簽訂同意代為處理之文件)或清理許可證(D-1799),且需具上述許可證中任一資格。
2、除具備前述清理許可證資格之投標商外,如未能同時具有清除許可證及處理許可證資格之投標商,應檢附未具許可證之委託清除或處理等相關證明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疑義期限至民國 115 年3 月26日止。
2、本案異議期限至民國 115 年4月7日止。
3、如有文件疑義或異議,須以傳真或電子郵件信箱傳送,請先電聯06-9270700(如無人接聽請撥06-9276417)。
投標須知疑問:楊小姐06-9270700(如無人接聽請撥06-9276417)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介壽路2之1號、電話:06-9270700、傳真:06-92707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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