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附6號信箱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擴充之權利,如本契約履約期限將屆,而甲方未能於111年1月1日前簽訂新約,或於履約期間屆滿前預算已支用完畢,得經甲、乙雙方有權代表之人合意,以書面辦理後續擴充,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2個月,金額為新臺幣6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船舶運送業G301011或小船經營業G302010),另應具備2艘以上符合船隻,並 檢附2艘動力小船執照等。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船長應具備航行船隻執照3年以上。
(4)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 本案為開口式契約,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案內數量僅為預估數量僅供參考,廠商不得以該預估數量作為請求支付價金之依據,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單價、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新臺幣400萬元整)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估總價新臺幣400萬元整為採購上限。
三、 得標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與甲方完成簽約,並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日曆天內依甲方開具國軍電子化多元繳費單至各繳費通路繳交新臺幣20萬元整之履約保證金,俟履約、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由甲方代理人一次無息發還。
四、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
五、 本案履約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10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於約期間屆滿前預算支用完畢,契約終止。
六、 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七、【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29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9年12月29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承辦人及電話:(聯絡人:古棓羽;聯絡電話:093838097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09年12月28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民國110年1月6日1700前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