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附6號信箱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甲方未能於110年1月1日前簽訂新約,或於履約期間屆滿前預算已支用完畢,得經甲、乙雙方有權代表之人合意,以書面辦理後續擴充,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2個月,金額為新臺幣6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船舶運送業G301011或小船經營業G302010)、納稅證明及應具備2艘以上符合船隻,並檢附2艘動力小船執照等。
(2)船長應具備航行船隻執照3年以上。
(3)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為開口式契約,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案內數量僅為預估數量僅供參考,廠商不得以該預估數量作為請求支付價金之依據,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以本案預算為採購上限,決標後依單價、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新臺幣400萬元整)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估總價新臺幣400萬元整為採購上限。
四、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個日曆天內至國軍財務單位繳交一定金額新臺幣200,000元履約保證金(如最後繳款日為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並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至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辦理簽約。
六、本案履約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09年1月1日,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於約期間屆滿前預算支用完畢,經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告知後,契約終止。
七、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八、【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月6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9年1月6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承辦人及電話:古棓羽,聯絡電話:093838097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2日(民國109年1月2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公告之日起10日(民國109年1月10日1700前)內提出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