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9/07/10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賴芳儀 |
| 聯絡電話 | (082)333452 |
| 機關地址 |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附6號信箱 |
| 傳真號碼 | (082)33637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7/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附6號信箱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提供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7/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7/24 10:30 |
| 開標地點 | 金防部開標室(太武山公墓後方右側)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金防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於簽約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5個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 (3)廠商須具有縣(市)政府核可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4)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 三.本案屬勞務採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履約金額為全案契約總價10%,俟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乙次無息發還,得標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含例假日)完成繳納,並於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含例假日)至甲方辦理簽約事宜,(簽約之末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以其假日或休息日後之辦公首日代之) 履約期限: 本案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如簽約末日為例(國定)假日,以其假日後之辦公首日代之)內完成訂約等各項手續,廠商於簽約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5個日曆天(含)內完工。 四、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五、【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23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8年7月23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現地會勘承辦人及電話:陳建菁上尉,聯絡電話:082-33086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2日(民國108年7月20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公告之日起10日(民國108年7月28日)內提出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7/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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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