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簡湘洲 |
| 聯絡電話 | (04)25814627#532223 |
| 機關代碼 | 3.5.47 |
| 單位名稱 |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 |
| 機關地址 | 426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 |
| 聯絡人 | 簡湘洲 |
| 聯絡電話 | (04)25814627#532223 |
| 傳真號碼 | (04)2581637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9/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26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提供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9/28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
| 開標時間 | 105/09/29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4)25814627#532223)) |
| 開標地點 |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後勤處(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一定金額新臺幣18,75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5/11/28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詳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1月27日起至106年1月29日(含)止計算。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單位已有自製採購契約,其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餘同「投標須知」。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採購法第49條及第23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故本案第1次開標未能取得3家以上書面報價得當場改為議(比)價辦理。 2.履約期限:自106年1月27日起至106年1月29日(含)止計算。 3.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並採開口契約作業方式,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新臺幣375,000元整),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估總價新臺幣375,000元整為採購上限。案內項次所列數量為預估數量,僅供參考,廠商不得以該預估數量作為支付價金之依據。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5年9月28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興中山莊會客室),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5年9月28日1700時前(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收件人地址(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第6號信箱)及郵遞區號(42645);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現地會勘承辦人及電話:楊才生少校;電話:0980-77509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會客室標箱。2.郵遞投標: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05年9月27日1700時內提出,或有異議請於民國105年10月3日1700時內提出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電話:04-25814625#532223、傳真:04-25816379、地址:42645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第6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 【檢舉受理單位】: 1.國防部:寄臺北市郵政第90012附5號信箱(端木青收),電話(02)2311-9706。 2.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3.國防部政風室:寄臺北市郵政第90018號信箱,電話02-85099555。 4.國軍財務貪瀆免付費檢舉專線:臺北郵政90006號信箱,電話:0800-000597。 5.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寄臺中郵政第九○七七四號信箱(趙忠仕收) 。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7.法務部調查局:寄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或(02)29171111。 8.臺中市調查處: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 9.法務部廉政署:寄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檢舉電話:0800286586,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28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