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軍醫局 |
|---|---|
| 機關代碼 | 3.5.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忠諺 |
| 聯絡電話 | (03)4708794#325091 |
| 機關代碼 | 3.5.11 |
| 單位名稱 | 三軍衛材供應處 |
| 機關地址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
| 聯絡人 | 蔡忠諺 |
| 聯絡電話 | (03)4708794#325091 |
| 傳真號碼 | (03)499356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項目(項次1-30 項)詳附件5,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08萬元整;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9/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9/1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9/20 10:00 |
| 開標地點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履約品質,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1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具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或汽車路線貨運之營運路線許可證。 (2)符合PIC/S GDP之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第93條之1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並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並採開口式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原公告預算為採購上限。 (4)廠商報價以整數位為限,報價至小數點後1位或之後者,一律無條件捨去至整數位。 (5)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6)廠商之各項報價至整數位為限,並不得高於該組公告各項預算單價之5%(無條件捨去至整數位),且各項單價乘上預估需求數量之加總不得高於預算總額。 (7)廠商投標文件:詳如計畫清單(18)備註2.投標及開標方式辦理。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2年9月18日止。 (9)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2年9月2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0)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11)凡採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諮詢採購相關問題者,請先電洽03-4708794#325091蔡上士或傳真03-4993563。 (12)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三軍衛材供應處-(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1、電話:03-4708794、傳真:03-4993563)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9/1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