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C16013P002 已截止

116-117年度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

國防部軍醫局 公告日:115/08/26 截止日:115/09/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8,64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0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
機關代碼 3.5.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嘉誠
聯絡電話 (04)23934191#525313
機關代碼 3.5.11
單位名稱 國軍台中總醫院
機關地址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聯絡人 江嘉誠
聯絡電話 (04)23934191#525313
傳真號碼 (04)2392329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9 11:00
開標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合約商依實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郵遞投標:太平宜欣郵局3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倘於116年1月1日之後決標者,則以實際簽約日為起始日,並以當月份實際清運量計價付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主管機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營運範圍應包含委託清除處理之項目。 2.環保主管機關核可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廠之許可進場證明。 3.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次招標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2.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2.投標廠商如採郵遞方式投標,投標文件應於115年6月22日下午17時前寄達411臺中太平宜欣郵局39號信箱,並得使用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投標文件封面」郵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5年6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院採購小組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393-0070,傳真:04-2392-3293,地址: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4.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5年6月22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5.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述原則辦理:(1)審定預算未遭刪減,即逕行簽核決標。(2)審定預算部分遭刪減者且得以支付之預算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機關得採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廢標。【2】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且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3)預算全數刪除者,以廢標處理。(4)採決(廢)標處理者,原保留決標紀錄如已載明後續「決標生效」或「廢標」之條件,並符合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8條規定應載明之事項,得不另召開決(廢)標會議及製作決(廢)標紀錄,並以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日期為決(廢)標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臺中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
機關代碼 3.5.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嘉誠
聯絡電話
(04)23934191#525313
機關代碼
3.5.11
單位名稱
國軍台中總醫院
機關地址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聯絡人
江嘉誠
聯絡電話
(04)23934191#525313
傳真號碼
(04)2392329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9 11:00
開標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合約商依實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郵遞投標:太平宜欣郵局3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倘於116年1月1日之後決標者,則以實際簽約日為起始日,並以當月份實際清運量計價付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主管機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營運範圍應包含委託清除處理之項目。 2.環保主管機關核可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廠之許可進場證明。 3.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次招標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2.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2.投標廠商如採郵遞方式投標,投標文件應於115年6月22日下午17時前寄達411臺中太平宜欣郵局39號信箱,並得使用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投標文件封面」郵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5年6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院採購小組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393-0070,傳真:04-2392-3293,地址: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4.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5年6月22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5.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述原則辦理:(1)審定預算未遭刪減,即逕行簽核決標。(2)審定預算部分遭刪減者且得以支付之預算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機關得採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廢標。【2】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且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3)預算全數刪除者,以廢標處理。(4)採決(廢)標處理者,原保留決標紀錄如已載明後續「決標生效」或「廢標」之條件,並符合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8條規定應載明之事項,得不另召開決(廢)標會議及製作決(廢)標紀錄,並以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日期為決(廢)標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臺中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8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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