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軍備局 |
|---|---|
| 機關代碼 | 3.5.1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柏豪 |
| 聯絡電話 | (02)27852524#525 |
| 機關代碼 | 3.5.10 |
| 單位名稱 | 工程營產中心 |
|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360號 |
| 聯絡人 | 陳柏豪 |
| 聯絡電話 | (02)27852524#525 |
| 傳真號碼 | (02)278685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服務大樓1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1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 截止投標 | 114/12/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15 10:00 |
| 開標地點 | 115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服務大樓2樓第二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服務大樓1樓。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60工作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設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請至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服務大樓會客室。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快遞郵資臺北市150元;外縣市20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彭上士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案號及投標項目﹚,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3.上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書面標單工本費現金100元。 2.上網領標者,標單工本費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 它】 1.本財物採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2.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等標期應訂定五日以上之合理期限」,本案等標期為5日。 3.投標廠商對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中心反映,逾時及不具名者不予受理;本案異議期限至114年12月20日止。 4.國防部:臺北郵政90012-5號信箱(端木青 收),電話:(02)8509-9424。 5.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鄭塑 收),電話:(02)2786-6331,傳真:(02)27868554。 6.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7.國防部政風室:臺北郵政90018號信箱,電話:電話:(02)8509-9555、傳真:(02)8509-9558。 8.國軍財務貪瀆免付費檢舉專線:臺北郵政90006號信箱,電話:0800-000597 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10.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8888。 11.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1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3.餘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 14.word檔在附件.rar的壓縮檔裡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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