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限為118年12月31日止,擬增購案內品項項次一「內筒組」,後續擴充預估金額為新臺幣15,230,23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生製中心40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2/19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全案履約期間:自簽約次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貨金額達全案預估總價,經驗收合格且 無待解決事項,契約履行完畢,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完成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5年9月14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5年9月14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655847、傳真:(02)27867660。)
4.交貨時間:本案採開口式契約
(1)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15個日曆天(含)內,繕造全案工作人員(會同檢驗人員)安全查核名冊2份,(並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外籍人士則檢附護照影本)交甲方,以利會同檢驗作業遂行;如逾時未繳交工作人員安全查核名冊,致相關作業時程逾期,乙方應自行負責。
(2)全案履約期間:自簽約次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貨金額達全案預估總價,經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契約履行完畢。
(3)每批訂購數量依下列所訂交期分批交貨(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A.甲方訂購訂購數量1至500個以內,乙方應於接獲訂貨函書面(或傳真)通知次日起60個日曆天(含)以內繳交,將該批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B.甲方訂購訂購數量501至1,000個以內,乙方應於接獲訂貨函書面(或傳真)通知次日起90個日曆天(含)以內繳交,將該批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C.甲方訂購訂購數量1,001至2,000個以內,乙方應於接獲訂貨函書面(或傳真)通知次日起110個日曆天(含)以內繳交,將該批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4)決標日次日起,請逕至甲方領取3D電子藍圖檔(以光碟燒錄方式給予),乙方於接收相關資料時,須交付廠商保證書1份(如附件6),以茲承諾保證相關文件及資料均屬甲方所有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散佈或使用,仍請依契約藍圖規格製作,並於履約結束後須交還甲方光碟資料。
(5)本案甲方於契約有效期間保有修正藍圖之權利,如未接獲通知(訂單)時,乙方先期辦理採購或製作相關程序,致原料(含料件)或重工等相關費用衍生,則由乙方吸收其相關費用,不得歸咎於甲方;另必要時甲方得(於契約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乙方辦理變更契約(含新增項目)並依本案契約通用條款第16條規定辦理。
(6)本案各批次甲方若有部份驗收需求,乙方不得拒絕,倘該批次部份驗收與餘數部份涉及罰則,應分別以各部份價金分開計罰,詳第16點罰則。
(7)每批交貨時,無償繳交目視檢查「拆驗」所需數量5組及性能測試「特殊檢驗」所需數量5組,併入抽樣程序抽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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