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5.10.10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63 - 塑料半製品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葉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7854610#5942 |
|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
| 傳真號碼 | (02)2785742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4/06/10 |
| 原公告日 | 114/06/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07/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7/09 10:00 |
| 開標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生製中心403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第1 批簽約日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500個併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並俟合格後始得承製後續批數;餘各批為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次日起 90 個日曆天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6月16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6月19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942、傳真:(02)27857425。) 4.交貨時間: (1)本案履約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6年12月15日止。 (2)第 1 批:乙方應自簽約日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500個併文件(詳如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備註10.檢驗方法之(2)A.文件審查)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並俟合格後始得承製後續批數(上述文件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3)餘各批:乙方應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 90 個日曆天以內依通知數(每批通知數量以5,000-10,000個為原則;末批數量未達通知交貨數量原則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併文件(詳如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備註10.檢驗方法之(2)A.文件審查)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每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30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格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5.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時應檢附「資格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報價單-1、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之切結書、押標金、服務建議書及簡報資料紙本乙式各15份、樣品操作說明書15分、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服務建議書PDF檔、樣品操作說明書PDF檔及簡報資料PPT檔)及樣品3套」,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6.本次新增計畫清單預估數量。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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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