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5.10.10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金先生 |
| 聯絡電話 | (07)3346141#757818 |
| 機關地址 |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
| 傳真號碼 | (07)33300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6/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7/0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7/05 11:00 |
| 開標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避免承商加工狀況不佳,為確保本廠標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專人送達: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乙方應於簽約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餘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2年6月16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2年6月23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1)樣品確樣:乙方應自簽約日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含樣品借領及領料作業時間)製供樣品12件(第1-2項所有型號各1件),逕送甲方辦理確樣【另確樣所需標準樣品借還方式詳如清單(十八)備註22.其他(16)規定,甲方樣品(虎班及數迷各1件)請於確樣交貨時一併歸還甲方,若未繳回視同未完成交貨】。 (2)各批半成品材料及紙箱檢驗:確樣合格後,乙方應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備妥該交貨批次生產所需全數半成品材料及紙箱,並書面通知甲方辦理抽樣。【半成品材料及紙箱抽樣:抗滑脫黏扣帶鉤面(幅寬1英吋、幅寬2英吋、幅寬3英吋、幅寬4英吋)各2份(每份6碼);抗滑脫黏扣帶圈面(幅寬1英吋、幅寬2英吋、幅寬3英吋、幅寬4英吋)各2份(每份6碼);紙箱2份(每份1個);層襯板2份(每份1片)(上述各項1份檢驗、1份備存)】 (3)各批成品交貨:半成品材料檢驗合格後,各批採購標的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型號及數量(交貨時間含領料作業)併文件(格式如附件4.品質保證書2份)及檢驗破壞數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若文件及檢驗破壞數未檢附交齊則視同未完成交貨),各批交貨通知間隔至少7個日曆天,各批數量通知交貨期程如下: A.案內第1項及第2項通知數量總和1,000~3,000件以內,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45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另各型號抽樣所需破壞數於通知各批成品交貨時一併告知製作數量。 B.案內第1項及第2項通知數量總和3,001~6,500件以內,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另各型號抽樣所需破壞數於通知各批成品交貨時一併告知製作數量。 (4)領料作業:由乙方接獲通知並繳交材料保證金後,逕向甲方(防護裝備所)辦理領料作業,並由甲方(防護裝備所)出具貨品攜出三聯單。 3. 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預估數量係便於乙方評估投標、履約成本,以決標之單價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以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及預估貨款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預估貨款總價)為上限之採購。本案採購項目僅為預估數量,不得解釋為甲方有向乙方採購「一定數量」之義務,若逾契約效期雖未全數完成履約,契約亦自然終止;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2年12月15日止或於前述期限內全案預估貨款總價履行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契約即自動終止。 4.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5.本案外送第三公證單位檢驗費用預估金額為黏扣帶剝離測試單件新臺幣675元整、黏扣帶疲勞性單件新臺幣2,100元整(本預估金額僅供參考),均應包含於投標金額中,檢驗費用以實際送樣報價為主。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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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