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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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5.10.10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鄭小姐 |
| 聯絡電話 | (07) 3346141 #757819 |
| 機關地址 |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
| 傳真號碼 | (07)334622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1/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9/01/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1/16 10:00 |
| 開標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文件標價百分之三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9/02/0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次日起180個日曆天(含)內乙次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繳稅證明,餘詳「採購計畫清單及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公告如有誤刊,則以投標單為主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月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月18日前提出異議。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資格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發之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經濟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公開之登記資料併附投標。若仍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資格證明文件,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5.交貨時間: (1)乙方於簽約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及檢附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2)繳交文件如下: (a).原廠機(儀)具型錄5份(原製造商出具)。 (b).繁體中文操作手冊或規格文件、安全注意事項各5份(原製造商、出貨商或得標商出具)。 (c).製造證明(2019年1月以後製造之新品)5份(原製造商出具)。 (d).防爆證明5份(需工研院或國際認證)。 (e).全泵體原廠材質證明5份(原製造商出具)。 (f).出廠測試報告5份(原製造商出具)。 (g).進廠安裝人員名單、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本文件廠商亦可先行繳交。 (3)以上文件若為原文者,乙方需併同繳交正體中文譯本。 6.同等品: (1)本案稱「同等品」,乙方繳交品項經甲方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同等品審查依「(21)附件:同等品審查表」之表列項次所列規範為合格標準評斷依據。 (2)投標商若欲繳交同等品,須於投標時備齊相關文件及填列同等品審查對照表「同等品規格」欄(含同等品之廠牌、佐證型錄、規格書或技術手冊等文件)供甲方鈍炸所審查。 (3)同等品審查相關文件(同等品審查對照表、細部規格、佐證型錄),應併同投標資料文件一併投遞。 (4)廠商以同等品投標者,其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於決標後納入契約執行,並作為驗收之依據。 (5)案內同等品審查,由申購單位鈍炸所召開審查會議或委託專業單位審查(任一項審查項目不符即判定不符)。 (6)同等品審查由甲方攜回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另行通知回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07-3330010、傳真:07-3346221)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1/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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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