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5.10.10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投標詢問#5605薛小姐/#5554洪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7850271#5605 |
|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
| 傳真號碼 | (02)2785742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8/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8/17 10:00 |
| 開標時間 | 110/08/17 13:30 |
| 開標地點 | 台北市昆陽街165號 (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台北市昆陽街165號 (會客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環測室廠房整修擴建工程開工日始至結案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須知規定第42條:(P21)具下列三項其中乙項即可 (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土木、結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疫情期間 若有身體不適,請勿至本廠洽公,請戴口罩配合量體溫及掃瞄QRCODE。 其他: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0年8月13日前(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異議於110年8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廠物供室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2)27850271轉5605、傳真(02)27857425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採限制性招標第22條1項9款,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固定價格給付,投標廠商無須報價,惟企劃書應包含經費支用明細表,資格規格審查合格者,續依最有利標評選作業辦法,依序位法,以總評分70分以上,擇最符合需要者邀議價(議回饋內容)。 3.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乙式7份(資審不合格者,保留乙份留存,餘退回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合格者則將服務建議書攜回,續依最有利標評選作業辦法辦理評審。 4.投標須知十六(2)案內供應之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另十六(2)4.所列產品或材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5.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標單為準。 6.投標相關詢問:(02)27850271轉5605 薛小姐; 案情內容及技術諮詢(02)27850271轉5554 洪家駿先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9、傳真:(02)2785742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8/17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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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