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40001186 已決標公告

中央銀行「全載容量緊急發電機等設備建置及其他設施改善」採購案

中央銀行 決標日:106/09/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79,87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銀行
機關代碼 3.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茂銘
聯絡電話 (02)23571567
機關代碼 3.47
單位名稱 秘書處房產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聯絡人 李茂銘
聯絡電話 (02)23571567
傳真號碼 (02)2357197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9,8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全載容量緊急發電機等相關設建置完成後,可解決本行行區現有供電系統備援電力不足問題;增設資訊機房不斷電設備(UPS)電源開關箱,改接UPS系統緊急電源線路,可提昇UPS供應之穩定度;汰換及增設主大樓UPS機房與第二大樓電力機房部分空調設備,可改善機房環境;汰換文園庫區及青潭庫區老舊之高壓變壓器,可提昇庫區用電安全。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8/1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9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6月30日以前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共同投標者,須依據本案共同投標協議書規定方式組成,各廠商應具有下列任1項之資格及證明。 a、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b、電機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c、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須聘有具電機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人員):公司或財團法人登記證、電機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2)單獨投標者,廠商應同時具有下列各項之資格及證明。 a、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b、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須聘有具電機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人員):公司或財團法人登記證、電機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銀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銀行
機關代碼 3.4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茂銘
聯絡電話
(02)23571567
機關代碼
3.47
單位名稱
秘書處房產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聯絡人
李茂銘
聯絡電話
(02)23571567
傳真號碼
(02)2357197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9,8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全載容量緊急發電機等相關設建置完成後,可解決本行行區現有供電系統備援電力不足問題;增設資訊機房不斷電設備(UPS)電源開關箱,改接UPS系統緊急電源線路,可提昇UPS供應之穩定度;汰換及增設主大樓UPS機房與第二大樓電力機房部分空調設備,可改善機房環境;汰換文園庫區及青潭庫區老舊之高壓變壓器,可提昇庫區用電安全。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8/1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9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6月30日以前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共同投標者,須依據本案共同投標協議書規定方式組成,各廠商應具有下列任1項之資格及證明。 a、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b、電機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c、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須聘有具電機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人員):公司或財團法人登記證、電機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2)單獨投標者,廠商應同時具有下列各項之資格及證明。 a、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b、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須聘有具電機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人員):公司或財團法人登記證、電機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銀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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