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新竹管理處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0樓總務組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交通部綜合或甲種或乙種旅行社(公司)營業執照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其它
: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總務組總收 發。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 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 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4.廠商如對各該項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前三日(查核金額以 上為十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新竹市調查站檢舉新竹郵政第60000號信箱;新竹縣調查站檢 舉竹北郵政第60000號信箱;本處竹北光明郵局第269信箱檢舉電話(03)5508577。 6.倘遇颱風、地震等天災緊急應變及重大流行疫情警戒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如期開標及召開評選會議,本處得以現場、書面或電話通知時程及作業方式之調整與延期,廠商應配合辦理。 7.履約地點:澎湖縣三天二夜(詳招標需求說明)
8.履約期限更正於112年8月底止
9.修改需求說明書內容:參加人員投保每人300萬元之個人旅遊平安保險,20萬元意外傷害醫療險與延滯險及食物中毒險.
10.延長等標期112年7月4日下午3點0分開標.(標封修改時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