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45.4.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1 - 木製品, 軟木製品, 草及編結材料產品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陳怡妡 |
| 聯絡電話 | (03)8325141#241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
| 傳真號碼 | (03)34385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6/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7/04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7/04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一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郵遞送達或專人送達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30日內交樣品;108/11/30前採購標的送達本處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 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商工登記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 ) (2) 廠商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原住民投標廠商如係檢附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影印本(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達80%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需為有效期限內。 (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投標廠商同意書(正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故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時,依上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開標作業。 (二)、本案參加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經評審小組審查符合需要廠商以議價方式辦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三)、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ㄧ條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九條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四)、請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中建置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證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後,放入證件封套中以備驗證。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7/04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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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