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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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45.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坤助 |
| 聯絡電話 | (03)5224163#132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2號 |
| 傳真號碼 | (03)524955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7,955,64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7/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7/26 13:00 |
| 開標時間 | 112/07/26 13:3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並領有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者。投標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廠商須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若未領有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者,於投標時需檢附與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者簽訂合作契約之正本以證明廢棄物最終清運能力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 非緊急清除:本處轄管範圍內經巡查發現或接獲通知有堆置廢棄物情形,經甲方(工作站)判斷非緊急清除者,廠商應派員會同甲方(工作站)人員現場會勘,確認待清運位置、範圍及廢棄物類別,雙方填妥「新竹林區管理處廢棄物清運維護工作會勘單」,經甲方(工作站)彙整後,另以「新竹林區管理處廢棄物清運維護工作通知單」通知廠商,經廠商確認通知單內容無疑義後簽章,並即回傳甲方(工作站)確認,作為清運工作啟動依據,廠商於接獲通知翌日起3日(工作天)內進場清運,持續至作業完成。 (二) 緊急清除:本處轄管範圍內經巡查發現或接獲通知有堆置廢棄物情形,經甲方(工作站)判斷為緊急清除者(如:天然災害大量海漂廢棄物堆積、廢棄物堆積致阻礙交通、排水道、發生與論事件、保護區環境汙染者或其他),即由甲方(工作站)逕以「新竹林區管理處廢棄物清運維護工作通知單」通知廠商,經廠商確認通知單內容無疑義後簽章,並即回傳甲方(工作站)確認,作為清運工作啟動依據,廠商於接獲通知翌日起1日內進場清運,持續至作業完成。 (三) 執行廢棄物及垃圾處理作業,廠商應依據甲方(工作站)指定期間執行,由甲方(工作站)指派監工人員。廠商接獲機關之清運工作通知後,依機關通知項目及位置於指定時間內調集人員、機具至現場,依機關指示進行集運及清理等作業,廠商不得異議或不配合機關指示執行。 (四) 廠商應於每次清理完成後,即於海岸環境清理資訊平台執行成果登錄,回報進度。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7/26 13: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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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