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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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
|---|---|
| 機關代碼 | 3.45.2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陳東其 |
| 聯絡電話 | (02)23039978#1022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
| 傳真號碼 | (02)2389631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9/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詳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9/13 12:00 |
| 開標時間 | 110/09/14 10: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詳工作說明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文件 | 一、投標廠商如為建築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納稅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建築師證書。 4.建築師開業證書。 5.已加入建築師公會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6.切結書1。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服務建議書1式9份。 9.填妥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 二、投標廠商如為技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納稅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技師證書。 4.技師執業執照。 5.已加入技師公會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6.切結書1。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服務建議書1式9份。 9.填妥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 三、投標廠商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技師執業執照。 6.已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書)。 7.切結書1。 8.切結書2。 9.投標廠商聲明書。 10.服務建議書1式9份。 11.填妥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投標須知第35點。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一、可電子領標。 二、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
| 其他 | 一、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二、開標時間: 1.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10年9月14日上午10時30分。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三、開標地點: 1.資格審查: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本所恆春研究中心(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公園路203號)。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另行通知。 四、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餘詳本案工作說明書參、履約期限)。 五、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使用單位:本所恆春研究中心:洪州玄先生,電話:(08)8861157轉分機110。 六、.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七、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公開評審小組名單如下:林召集人照松、傅委員昭憲、高委員浩鈞、洪委員聖峰、孫委員銘源。 八、本案之預算金額,係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9條規定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一類所載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估算之。 九、本案投標廠商採折扣率方式標價(如為折扣率85%,即為捌點伍折,依上述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均乘以85%計算之)。決標後,依決標折扣率及上述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計算服務費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9/13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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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