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4)23302301#7435.7417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樣本為重要研究數據,為確保廠商能如期訂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樣本為重要研究數據,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秘書室(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89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9月30日前履約完成或至本案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除上述具公司登記與商業登記之廠商,經本國政府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均可。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具有承做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 (例:土壤物理分析) 之承做證明文件影本1份。【除提供合約證明承作能力外另應檢附結算書等履約完成證明以佐證該案確實完成。】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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