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10929 已決標公告

第一類漁港安全設施及監視器增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杰資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6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5,6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代碼 3.45.2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鄒源洋
聯絡電話 (02)23835685
機關代碼 3.45.2
單位名稱 企劃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
聯絡人 鄒源洋
聯絡電話 (02)23835685
傳真號碼 (02)2332950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6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電信工程業(E701011)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E70103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廠商應檢附營造業登記證及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押標金:請置於標封中。 (六)切結書1。 (七)標單。 (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紙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確實勘察工地四週環境,俾對本工程界面(如施工圖說、施工規範、標單內容...等)皆有深切瞭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對招標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瞭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二) 投標廠商取得公共工程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三)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五)投標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視為未附記。 (六)廠商報價如低於底價80%,如有必要本署將請廠商於30分鐘內或開標主持人定合理期限內提出說明,請廠商預為準備。投標廠商如未於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之機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2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鄒源洋
聯絡電話
(02)23835685
機關代碼
3.45.2
單位名稱
企劃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
聯絡人
鄒源洋
聯絡電話
(02)23835685
傳真號碼
(02)2332950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6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電信工程業(E701011)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E70103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廠商應檢附營造業登記證及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押標金:請置於標封中。 (六)切結書1。 (七)標單。 (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紙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確實勘察工地四週環境,俾對本工程界面(如施工圖說、施工規範、標單內容...等)皆有深切瞭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對招標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瞭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二) 投標廠商取得公共工程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三)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僅限於招標文件有規定,且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其他文件,應避免附入投標文件內,投標文件如附有非屬招標文件規定之文件,視同未附,且本機關不予審查,投標廠商亦不得以此文件向本機關有所主張。 (五)投標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視為未附記。 (六)廠商報價如低於底價80%,如有必要本署將請廠商於30分鐘內或開標主持人定合理期限內提出說明,請廠商預為準備。投標廠商如未於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之機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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