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37.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龍厚萍 |
| 聯絡電話 | (07)3709206#505 |
|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
| 傳真號碼 | (07)37043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於履約期限內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實驗室消防設備暨週邊設施等改善工程之權利,其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70萬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8/11/25 |
| 原公告日 | 108/11/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12/03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12/03 10:00 |
| 開標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需具以下其中一項營業項目或資格者: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室內裝修業 3.配管工程業 4.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或批發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有效期限內之證明,如會員證。 4.押標金票據(一定金額:新臺幣50萬元)。 5.切結書1。 6.維護勞工權益切結書。 7.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8.投標廠商聲明書。 9.身分揭露表-事前揭露(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之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此表)。 10.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請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 1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12.證件封內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俾於審標時查驗。 13.本案辦理規格審查,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中心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中心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規格審查應附具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型錄及測試文件,並依規格審查表順序以色筆標註,以供審查。 六、更正2份招標文件如下: (一)03.1 設計圖說,修正A6-3及A6-4頁。 (二)10.2 空白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配合修正。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0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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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