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開標地點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本院醫療大樓二樓視訊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依法登記執業之交通工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應附證明文件 :A.有效執業執照或B.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
證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
退票紀錄證明。
4.廠商營利事業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05年9月7日上午09時30分。
2.投標文件須於105年9月6日17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本院秘書室(收發室)。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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