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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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 |
|---|---|
| 機關代碼 | 3.32.81.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章新昌 |
| 聯絡電話 | (049)2990833#8100 |
| 機關地址 | 545南投縣埔里鎮榮光路一號 |
| 傳真號碼 | (049)299893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8,593,535元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3.21 經濟部能源局 |
| 補助金額 | 4,693,535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7/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技術:能源技術服務廠商,需具備達成本案節能率保證之技術能力,若採設計標與施工標分別發包方式,將無法釐清節能保證責任歸屬,易產生履約糾紛。 (二)品質:本案係以達成本分院與能源局訂定之節能率作為付款依據,廠商亦須負擔履約期限內全程之維護保養及保固責任,以最低標決標無法確保廠商提供最佳之設備材料品質,廠商基於長期維護保養及保固考量當慎選品質較佳產品供應本案之所需。 (三)功能:廠商為求保證節能率,於設備系統功能性方面則須較周詳之設計及施工考量,如提高設備效率、妥善率及自動監控管理功能或可減少後續維護保養之支出,最有利標可確保廠商提供目前市場上最佳之設備。 (四)效益:本案採統包最有利標方式招標,投標廠商須同時具備規劃設計與施工以及後續維護保養及保固能力,廠商基於契約期間對於節能效益之保證考量,在系統規劃與設備選用上會採用最佳效能,以確保本案之節能效益。若採用最低標則會考量採購之公平公正性,針對節能效益會制訂一般可行之節能率,再以價格作為決標依據,因此無法發揮最佳之節能效益與成效。 (五)特性:經濟部為推動節約能源工作,辦理節能績效保證專案計畫,以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7/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7/12 14:00 |
| 開標地點 | 545南投縣埔里鎮榮光路一號機關醫療大樓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45南投縣埔里鎮榮光路一號機關醫療大樓2樓收發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翌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為符合經濟部能源局「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要點」之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項目包含經濟部商業司行業分類表IG03010項目者)。並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具有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包含經濟部商業司行業分類表E602011項目者)。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3.廠商依法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承裝業應向所在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登記,並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當年度),本採購案廠商須具備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會員登記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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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