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110284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洗衣工場110-113年勞務委外

臺北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0/11/11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1/11/10 17:00 | 開標:2021/11/11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600萬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泰昇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4,304,209
原始預算
$ 128,341,762
底價金額
$ 126,997,200
決標折數
97.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成章
聯絡電話 (02)28757848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擴充19人(依需求類別提出)、得後續擴充3個月、得後續擴充廠商提供貨車一輛。 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之辦理方式得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 41,878,479 元整,詳細後續擴充條款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04
原公告日 110/10/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0/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1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1/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101103招標文件更正:更正標價清單第1頁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0年12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如未能於110年12月1日前完成決標,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後續擴充需求: 1.機關因業務需求得擴充19人(依需求類別提出)。 2.如機關需要,得於契約執行期滿,仍未完成公告招標決標事宜時,洽廠商按原契約價金及規範與條件,繼續履約行至機關完成招標及訂約,最長不得逾越3個月。 3.機關因業務需求得後續擴充廠商提供貨車一輛(含運送車折舊攤提、燃料稅、保險費、維修費、油料費等)。 4.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之辦理方式得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5.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 41,878,479 元整。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 2.郵寄領取: 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0元及標單費用,寄台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成章
聯絡電話
(02)28757848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擴充19人(依需求類別提出)、得後續擴充3個月、得後續擴充廠商提供貨車一輛。 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之辦理方式得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 41,878,479 元整,詳細後續擴充條款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04
原公告日
110/10/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0/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1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1/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101103招標文件更正:更正標價清單第1頁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0年12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如未能於110年12月1日前完成決標,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後續擴充需求: 1.機關因業務需求得擴充19人(依需求類別提出)。 2.如機關需要,得於契約執行期滿,仍未完成公告招標決標事宜時,洽廠商按原契約價金及規範與條件,繼續履約行至機關完成招標及訂約,最長不得逾越3個月。 3.機關因業務需求得後續擴充廠商提供貨車一輛(含運送車折舊攤提、燃料稅、保險費、維修費、油料費等)。 4.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之辦理方式得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5.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 41,878,479 元整。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 2.郵寄領取: 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0元及標單費用,寄台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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