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關渡醫院-委託臺北榮民總醫院經營-資材組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10F(臺北市立關渡醫院)資材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酌收每份新臺幣150元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10樓(臺北市立關渡醫院)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10F(臺北市立關渡醫院)資材組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之日起3年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藥商許可執照
(非屬主管機關醫療器材之管理公告規定者免付)。
2.工廠登記證(國內廠)。
3.洗衣廠或其協力廠商(廢)污水排放許可證。
4.附屬布服製造廠洗滌等廠商登記證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無自設洗衣廠設備者應提供協力洗衣廠授權書或兩者所簽之合約書(效期須長本案履約期間90天(含)以上。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請於規定時間前(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假日不辦理領標)至本院(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10樓資材組領取投標文件。(請先電話連絡時間)
2.有關需求規格問題,洽本院事務組劉小姐(分機:712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關渡醫院-委託臺北榮民總醫院經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