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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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5/1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
| 機關代碼 | 3.32.8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孫魏蘭 |
| 聯絡電話 | (02)28587000#7126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112臺北市北投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 傳真號碼 | (02)2858226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若經業管單位評估其履約情形良好者(依續約標準評核表),得以依原契約價格及內容通知廠商續約一次為一年,且以二次為限。上開內容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若依原契約項目、條件、內容、規範及價金等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5/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10樓(臺北市立關渡醫院資材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工本費酌收每份新臺幣2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5/18 10:00 |
| 開標時間 | 106/05/18 16:30 |
| 開標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10樓(臺北市立關渡醫院)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5,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7/18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10樓(臺北市立關渡醫院資材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06月01日至108年05月31日為2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之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本案投標廠商須自行擁有必備之儲放代運設備。有關設備應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公司名稱.電話.許可證或核備文件字號並提供圖/相片佐證,另載運車請繳驗證明為公司所有車輛之行車執照正本或影本。 (1)廠商應提供密閉式壓縮車二台(含備用)或拖運壓縮櫃動力車頭及六立方米之密閉式垃圾壓縮櫃乙台,或加蓋踏板垃圾子車十部,子車容量均為一立方米以上,車輛大小須符合本院地下室進出口及現場作業高度之限制1.8公尺,請實地勘查。 (2)廠商應具備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政府核發清除技術員合格證書。 (3)儲放代運設備提供圖(相)片佐證及載運車行車執照正本或影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於限於規定時間前(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假日不辦理領標)至本院(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10樓資材組領取投標文件;如以郵遞請領者,應於截止收受投標文件期限內、附限時掛號回郵註明索取標案名稱及案號(請自行計算郵程所需時間,如有延誤本院不負責)。得採專人領取、郵寄或電子領取等方式;領取地點:(1)專人領標: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10樓臺北市立關渡醫院資材組孫小姐(為避免等候,請於1小時前電話通知)。(2)郵購時需書明所購案號及名稱,檢附A4以上及52元回郵信封並註明收件人與地址(郵寄.購時需注意郵件往返時間以免逾期,請自行負責)。(3)電子領取:逕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規範及契約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竄改,並於投標文件內加附「電子繳交憑據」。 |
| 開標地點_2 | 臺北市立關渡醫院10樓會議室。 |
| 押標金抬頭 | 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立關渡醫院 |
| 其他 | (1)有關需求規格問題,請於本案截標前:洽本院10樓事務組張春雄(分機:7157)。(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開標日前(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或電傳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
| 受理疑議或異議窗口 | 臺北市立關渡醫院資材組電話02-28587166傳真02-28582266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截標時間 | 106/05/18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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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榮民總醫院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