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
| 機關代碼 | 3.32.80.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高標 |
| 聯絡人 | 吳惠敏 |
| 聯絡電話 | (03)5962134#116 |
| 機關地址 |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
| 傳真號碼 | (03)59587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屬收入性質採購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機關得保留後續擴充權利。除契約規定辦理事項外,契約期滿前3個月經機關與訂約廠商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間2年。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10 16:00 |
| 開標時間 | 105/11/11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機關第二會議室(急重症大樓一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27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3年(106年01月01日至108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 二、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喪葬殯儀」營業項目,並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前揭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有效之葬儀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其餘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係財物出租,屬收入性質採購。雖採公開招標方式,但第1次開標無廠商家數限制,一家投標符合規定即得開標。 二、本公告所稱採購金額,係指履約期間(3年)及後續擴充期間(2年)廠商應繳納之預估總權利金額。本案採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係以每月決標單價乘以履約期限36個月之和計算。 三、本案定額權利金,以機關每月場地及設施(備)使用費計算(但不含水電費及廠商自行修繕裝潢等費用),每月下限150,000元(含稅),廠商投標標價不得低於此金額下限,否則視為不合格。 四、配合本機關作業時間, 1、開放本案現場實際勘查時間為105年11月02日上午10時至10時30分,由本機關相關業管人員陪同,其他時段恕不安排與開放。 2.投標廠商若對本案履約內容、標的物規格有疑義者,請於機關上班時間洽詢業務管理單位:社工室 電話03-5962134分機109。 五、投標文件須於105年11月10日16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收件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收發室。如有延誤廠商應自行負責。投遞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間,以機關收發室簽收時間為憑。請廠商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若因寄送(發)機構延後寄達或無法投遞,本院概不負責。經寄達機關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10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