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
|---|---|
| 機關代碼 | 3.32.80.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黃季彥 |
| 聯絡電話 | (03)3384889#1140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
| 傳真號碼 | (03)338153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990,000元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6/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連接廊道(風雨走廊),考量其堅實、耐用、防風、美觀、易維護之特性 遮雨棚張開後應能抵抗風級:5~6級,風速:8.0~13.8m/s並以此為基準之結構計算簽證,或提出相對安全之結構安全證明(需含結構等技師簽證)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9/06/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6/16 10:00 |
| 開標地點 | 醫療大樓地下一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9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桃園分院421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9/07/1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9年10月15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E102011土木包工業以上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以上及建築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投標組合: 1.單獨投標:廠商符合上列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異業共同投標: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異業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土木包工業(施工)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附之文件: 1.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3.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如發現二家以上不同廠商間之押標金連號,查係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本機關得依工程會91.11.27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規定視為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除得判定不合格標外並沒收押標金)。 4.納稅證明資料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5.信用證明文件:(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記錄者,依證據處理)【限截止收件日前半年內申請者】,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無效(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6.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1)承攬施工廠商: a.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證明文件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須檢附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例如:財團法人登記證書、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立案證書、合作社登記證或學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公文等)。 c.當年度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當年度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c.建築師證書。 7.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完成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相關經驗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下列3種擇1即可):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3)契約連同驗收紀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6/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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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