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6.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周先生 |
| 聯絡電話 | (04)26642655 |
| 機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
| 傳真號碼 | (04)2664269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9/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4樓工務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5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9/17 09:30 |
| 開標時間 | 108/09/17 10:00 |
| 開標地點 |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848,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二號4樓工務課之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9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台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者: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台中市梧棲鎮區臺灣大道10段2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三、親領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止,每日下午4時30分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管理科繳款後,憑發票至工程處採購科洽領。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2.pcc.gov.tw。 五、 1.基本資格: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B.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影本。 C.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D.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E.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 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性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F.投標廠商聲明書。 G.切結書1。 H.押標金票據。(以上納入投標文件) I.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可當場出示) J.授權書。(可當場出示)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9/17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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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