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2-00233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操作維護契約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4/19 10:00 | 開標:2019/04/19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須技師簽證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艾思博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8,000,000
原始預算
$ 268,813,856
底價金額
$ 268,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機關可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以換文方式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請廠商繼續執行本契約(以一年為限),其擴充金額為新台幣8,900萬元整,期限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4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4/12
原公告日 108/03/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8/04/19 10:00
開標時間 108/04/19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08/01至111/07/31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已有自訂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以經濟部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具備(一)或(二)資格,擇一即可 。 (一)電車原供應廠商或原供應廠商指定之國内授權代理商須檢附下列資料。 1.商業證明文件(國外廠商)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國內廠商)。 2.原供應廠商指定之國内授權代理商應檢附原供應商委託授權書。 (二)非上述原供應廠商之國內廠商,須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 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具有大眾捷運營運業(G102011) 、高速鐵路經營業 (G10401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特殊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需曾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大眾捷運自動列車運輸系統」或「高速鐵路自動列車運輸系統」之操作營運與維護經驗,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792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5,376萬元整,並持有實績證明文件。(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08/03/26更正公告說明: 刪除舊版「008-投標廠商聲明書」、「01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作業規定」 108/03/29更正公告說明: 修正「003-本公司勞務採購基本條款」 108/04/10更正公告說明: 修正「004-PMS操作維護契約工作規範」 108/04/11更正公告說明: 增列修正後之「004-PMS操作維護契約工作規範」、「廠商招標文件回覆意見對照表」,非屬重大改變,未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知穎
聯絡電話
(03)2735016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傳真號碼
(03)273508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機關可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以換文方式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請廠商繼續執行本契約(以一年為限),其擴充金額為新台幣8,900萬元整,期限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4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4/12
原公告日
108/03/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8/04/19 10:00
開標時間
108/04/19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08/01至111/07/31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已有自訂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以經濟部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具備(一)或(二)資格,擇一即可 。 (一)電車原供應廠商或原供應廠商指定之國内授權代理商須檢附下列資料。 1.商業證明文件(國外廠商)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國內廠商)。 2.原供應廠商指定之國内授權代理商應檢附原供應商委託授權書。 (二)非上述原供應廠商之國內廠商,須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 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具有大眾捷運營運業(G102011) 、高速鐵路經營業 (G10401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特殊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需曾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大眾捷運自動列車運輸系統」或「高速鐵路自動列車運輸系統」之操作營運與維護經驗,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792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5,376萬元整,並持有實績證明文件。(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08/03/26更正公告說明: 刪除舊版「008-投標廠商聲明書」、「01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作業規定」 108/03/29更正公告說明: 修正「003-本公司勞務採購基本條款」 108/04/10更正公告說明: 修正「004-PMS操作維護契約工作規範」 108/04/11更正公告說明: 增列修正後之「004-PMS操作維護契約工作規範」、「廠商招標文件回覆意見對照表」,非屬重大改變,未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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