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00007 已決標公告

106年輸儲油機電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翔電機工業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7,600
原始預算
$ 980,000
底價金額
$ 550,000
決標折數
83.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聖旭
聯絡電話 (03)2732827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航油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黃聖旭
聯絡電話 (03)2732827
傳真號碼 (03)27328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總務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情形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其中1-4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資料擇一檢 附) 1.財團法人方式組設之顧問機構:法人登記證書、營業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應包含電機或機 械或管道相關工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 2.公司組織之顧問機構:公司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主管機關之公函,其營業項 目應包含電機或機械或管道相關工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 3.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及機械或電機技師執照。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應包含電機或機械或管道相關工 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及加入技術顧問全國商業或地方同業公會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聖旭
聯絡電話
(03)2732827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航油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人
黃聖旭
聯絡電話
(03)2732827
傳真號碼
(03)273288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第二航廈B064-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總務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情形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其中1-4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資料擇一檢 附) 1.財團法人方式組設之顧問機構:法人登記證書、營業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應包含電機或機 械或管道相關工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 2.公司組織之顧問機構:公司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主管機關之公函,其營業項 目應包含電機或機械或管道相關工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 3.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及機械或電機技師執照。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應包含電機或機械或管道相關工 程之規畫設計及監造等範圍)及加入技術顧問全國商業或地方同業公會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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