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許培毅 |
| 聯絡電話 | (02)23921310#2718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9691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6/01 |
| 原公告日 | 111/05/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元 |
| 總計 | 31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6/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6/07 10: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5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01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8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 1.至少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學術及文化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或公司行號。 2.需有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資格之執行主持人。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無則免)。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無則免)。 3.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1)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2)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證明文件。 4.累積2件以上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相關經驗之簡歷。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履約期限:應於簽約日起180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規範書、標單及施工規範內問題洽詢:資產營運處(02)23921310 #2745張先生/傳真:(02)23916865 3.勘察現場請先電洽:台北郵局勞安科(02)23114331 #6728 邱小姐 -- 111.5.23更正公告如下: 1.投標須知第64點 (一)基本資格:1.修正為「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學術及文化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或公司行號。」 2.招標公告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1.修正為「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學術及文化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或公司行號。」; (二)證明文件:2.修正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無則免)。」 3.抽換投標須知電子檔。 -- 111.6.1更正公告如下: 1.投標須知第64點 (二)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修正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無則免)。」 2.投標須知第78點 (三)廠商應寄回之投標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修正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無則免)。」 3.投標文件審查表:「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修正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 4.招標公告廠商資格摘要 (二)證明文件:1.修正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無則免)。」 5.抽換投標須知及投標文件審查表電子檔。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6/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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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