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5.8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永鐘 |
| 聯絡電話 | (02)23921310#2707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9691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擴充條款: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億6,000萬元整,另決標日起至最後階段驗收合格為止,甲方如因業務需要重啟規劃、設計、委託契約外工作或建造費用增加對應服務費酬金追加等事宜,得於履約期間內議價增購,但以不逾原契約價金總額30%為上限,本案後續擴充部分,甲方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委交乙方辦理。(詳投標須知第5點規定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0/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0/13 09: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6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0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契約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一、(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為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為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建築師開業證書、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 、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二、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一)資格:1.加入GPA政府採購協定之WTO會員國廠商。2.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3.我國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二)應附具之資格文件:我國建築師開業證書、我國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須於訂約前送檢)。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及投標相關事宜: 1.自106年8月4日起至106年10月12日止,於上班時間(08:00至12:00;13:30至17:00)內前來本公司資產營運處,不具名憑已繳交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採電子領標者,領標費用新臺幣50元整。 2.郵購招標文件者請將上述費用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號),將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150元郵票放入郵購信封內,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郵寄至本公司。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辦理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及訓練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本公司於收到郵件後,即行寄出。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如因此有延誤交件情事者,應自行負責。 3.繳納招標文件之費用無論獲選與否概不退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0/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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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