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6.其他GPA簽署國均未對我相對開放之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保留後續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12個月,增購上限為本案契約上限金額10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5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採購科)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要項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本公司履約需求擬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及預算均未訂定及編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附加說明一、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路位址(IP)電子領標或投標,如有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址電子領標或投標情形,本公司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五、本案各項次品項及各項次預算(各項次折數)
項次一、統一超商7-ELEVEN-咖啡商品兌換券 98.99%
(包含CITY CAFE之中/大/冰/熱/美式/拿鐵咖啡)
項次二、全家便利商店-咖啡商品兌換券 92.77%
(包含Let’s café之小/中/大/冰/熱/美式/拿鐵咖啡)
項次三、統一超商7-ELEVEN或全家便利商店茶葉蛋兌換券 100.00%
項次四、全家便利商店-霜淇淋兌換券 91.84%
項次五、星巴克-商品兌換券 92.22%
(包含星巴克之飲料券/美式蛋糕組合/那堤蛋糕組合/雙人分享組合)
項次六、麥當勞-商品兌換券 95.31%
(包含麥當勞經典冰/熱/那堤咖啡/美式咖啡/蜂蜜紅茶/焦糖奶茶/麥克雞塊/薯條/蘋果派/蛋捲冰淇淋)
項次七、Apple-商品兌換券 98.64%
(包含iPhone/iPad/Apple Watch/AirPods官方公告可銷售之型號)
項次八、統一超商7-ELEVEN-現金抵用券〔面額500元以下(含)〕 100.00%
項次九、全家便利商店-現金抵用券〔面額500元以下(含)〕 98.00%
項次十、全聯福利中心-現金抵用券〔面額500元以下(含)〕 100.00%
項次十一、屈臣氏-現金抵用券〔面額500元以下(含)〕 100.00%
項次十二、寶雅-現金抵用券〔面額500元以下(含)〕 100.00%
項次十三、LINE POINTS兌換券〔面額500點以下(含)〕 96.92%
【注意事項】
1.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第一次更正公告】
增加招標文件:9.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9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