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07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庶務股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02222221,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押標金專戶(通訊欄請註明:公告徵購臺中永安郵局(臺中第61支)土地)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24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2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007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簡報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700臺中民權路郵局第132號信箱或4007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庶務股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採購房地產作業要點所載附件契約稿修撰擬訂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投標廠商(土地所有權人)如為法人,需使用公司變更登記表之印鑑章(下稱公司大小章)做為本標案之投標廠商印鑑章;如為自然人,可使用印鑑章或一般印章。
(二) 出席開標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與前述印章,開標經審標結果為不合格標之廠商應離開開標現場。出席議價及減價時,廠商出席代表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前述印章、產權憑證正本及其他所需資料親自出席。
(三) 投標廠商若無法親自出席或無法攜公司大小章出席本案一切開標、會勘、議價、驗收與點交有關事宜,須委由代理人出席時,則應填寫並出示授權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 若投標廠商為多人者(土地多人共有),出席開標與議價人數最多4人,須全數委託同1人代理出席本案(代理人不需為土地所有權人) 一切開標、會勘、議價、驗收與點交有關事宜。全部所有權人應填寫授權書(1人1張),代理人出席須出示全部授權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五) 代理人為自然人,授權書可使用印鑑章或一般印章,惟代理人參加議價前,需將授權書經公證人辦理公證或認證。如代理人出席開標或議價未帶身分證及授權書上之印鑑,或參加議價前未將授權書辦畢公證或認證,主持人得要求該代理人離開開標或議價現場,如無其他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本案宣布廢標。
其他:附加說明
應徵時應提出之文件: (一) 土地出售同意書(報價單)。 (應載明土地標示、面積、土地使用分區、土地現況、每筆單價及合計總價,所有權人應簽名蓋章;如為共有土地,各所有權人皆須同意出售並簽章於同一份上)。 (二)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及影本。 (影本置於應徵文件內,正本於資格審核時現場提出以供核對,核訖當場發還)。 (三) 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含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四) 地籍圖謄本。 (五)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六) 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 (請從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系統便民服務網https://mcgbm.taichung.gov.tw/之建築物地籍套繪圖查詢平台查詢,並列印查詢結果檢附)。 (七) 應徵土地位置略圖。 (八) 土地現況說明。(含現況照片或圖片1-2張)。 (九) 指定建築線: 甲、土地如位於免指定建築線區域,須提供臺中市政府公告之免指定建築線地區範圍圖與公告函。 乙、廠商提供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本公司辦理會勘前提供建築線指示(定)圖,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1.毗鄰土地跨不同使用分區時。 惟毗鄰土地係屬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住宅區、商業區、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郵政專用區或非都市土地範圍內之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郵政事業用地者,得免提供建築線指示(定)圖。 2.土地或鄰地有畸零地之虞時。 廠商提供之土地經本公司初步認定無法供建築郵政局屋使用之虞時,應自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供建築線指示(定)圖,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逾期將以廠商已提供之文件逕行作成會勘結論。 (十) 投標廠商聲明書與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十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 (十二)徵購土地廠商應提文件審查單。 (十三)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廠商切結書。 (十四)投標廠商委託代理授權書(無委託者免)。 (十五)標案之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甲、電子領標者: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投標廠商IP有無重複之情形;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乙、現場領標者:檢附領標劃撥收據。 上列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文件以公告日至截止收件日期間由相關機關核發者為限。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fetched_at
2026-10-28T01:47:07+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投標廠商(土地所有權人)如為法人,需使用公司變更登記表之印鑑章(下稱公司大小章)做為本標案之投標廠商印鑑章;如為自然人,可使用印鑑章或一般印章。
(二) 出席開標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與前述印章,開標經審標結果為不合格標之廠商應離開開標現場。出席議價及減價時,廠商出席代表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前述印章、產權憑證正本及其他所需資料親自出席。
(三) 投標廠商若無法親自出席或無法攜公司大小章出席本案一切開標、會勘、議價、驗收與點交有關事宜,須委由代理人出席時,則應填寫並出示授權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 若投標廠商為多人者(土地多人共有),出席開標與議價人數最多4人,須全數委託同1人代理出席本案(代理人不需為土地所有權人) 一切開標、會勘、議價、驗收與點交有關事宜。全部所有權人應填寫授權書(1人1張),代理人出席須出示全部授權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五) 代理人為自然人,授權書可使用印鑑章或一般印章,惟代理人參加議價前,需將授權書經公證人辦理公證或認證。如代理人出席開標或議價未帶身分證及授權書上之印鑑,或參加議價前未將授權書辦畢公證或認證,主持人得要求該代理人離開開標或議價現場,如無其他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本案宣布廢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