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苗栗郵局 |
|---|---|
| 機關代碼 | 3.15.83.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蔡股長 |
| 聯絡電話 | (037)335962 |
|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532號 |
| 傳真號碼 | (037)32299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8/11/07 |
| 原公告日 | 108/11/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11/1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1/20 10:00 |
| 開標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532號6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53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機關通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總公司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中華民國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 7.當年度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 (詳如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苗栗郵局108年度壽險績優人員觀摩旅遊活動 1.旅遊目的地:嘉義地區及阿里山二日行參訪活動,日期訂於108年12月21日起至108年12月22日, 2天1夜,房型須為二人一房,其餘由投標廠商規劃服務企劃書。 2.本案住宿條件列入標案評審項目之一,由投標廠商自行規劃相關路線行程競標。 3.活動參加人員合計約80人(依實際參加人數為主)共1梯次,須2部大型遊覽車。 4.廠商須提供詳細活動行程表及經費預算表(服務企劃書 7 份)。 5.車輛規格: (1)車輛性能、外觀均須良好者。 (2)車輛必須為同一家公司。 (3)保養完善且裝設滅火器與安全門及其他必要安全措施之坐臥兩用合格營業車、且需40人座以上(含)、車齡需出廠五年內。 6.保險: (1)廠商租借之遊覽車須向保險公司投保乘客險意外保險每人二百五十萬元,投保金額及醫療補助依照交通部公布之「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辦法」辦理。 (2)活動履約責任險每人保額至少二百萬元附加醫療險十萬元,如發生意外災禍時,本局不另負任何賠償責任。 7.投標廠商須提供優質之隨車領隊人員每車一名,領隊人員須配合本局工作人員之工作要求。 8.安全維護: (1)廠商行前務必做好各項車輛安全檢查以防意外,如發生意外,則須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2)司機必須維持良好精神狀況,前一天工作不得超過夜間七時,並不得酗酒。工作時間不得飲酒,行車時不得抽菸,不得透過通訊設備、器材穢言粗話、以及與本活動行程聯繫無關之話語,以致分心危害參與人員安全。 (3)開車前必須向本局參加人員說明車輛各項安全措施及使用方法。 9.活動膳、宿、內容等均須依服務企劃書所定項目執行,若廠商於活動期間未依契約所訂項目執行時,須依價賠償不得異議。 10.若因天災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以致活動無法辦理時,雙方得協調順延或由廠商退還所有活動費用(如有已付之費用,如保險、訂金等應先扣除)。 11.廠商應於服務企劃書載明住宿與餐飲內容規範〈具體說明〉,及所提供日車輛之車齡、座位數及投保狀況 。 108年11月6日更正投標須知案號誤植:108004更正為:108020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苗栗郵局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1/1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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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苗栗郵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