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5.8.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家治 |
| 聯絡電話 | (03)8875306#635 |
| 機關代碼 | 3.15.8.8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機關地址 |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
| 聯絡人 | 黃家治 |
| 聯絡電話 | (03)8875306#635 |
| 傳真號碼 | (03)887154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6/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6/26 10:00 |
| 開標時間 | 108/06/26 14:00 |
| 開標地點 |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12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以寄達郵戳為憑),寄達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或瑞穗郵政三十二號信箱;或專人於本處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送達本處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國內廠商。 2.為政府核准登記之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且資本額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四條之一規定之營造廠商(資本額新臺幣360萬元以上),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絶往來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2.郵購領標:郵寄領取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 (1)限用郵政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加附回郵信封(約A3大小,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若郵資黏貼不足者將直接改由到府付費之宅配,廠商並不得異議)。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索取,請註明購買標單名稱(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150元整,逕行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依網站上說明領取。 |
| 開標及決標方式 | 本案為分段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
| 其它 | 1.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08年6月24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受理檢舉單位: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採購稽核專線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5 樓。 2.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保固保證金額度: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3.本工程應就現場施工條件以最低影響環境為原則下施作。 4.本工程需依據本處6S管理於工程應用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請投標廠商詳細參閱。 5.本工程履約期限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6/26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