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5.8.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9 - 境外團體、組織提供的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瑋傑 |
| 聯絡電話 | (06) 9216521 #224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地址 | 880 澎湖縣 馬公市 光華里171號 |
| 傳真號碼 | (06) 92163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5/07/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7/27 10:00 |
| 開標時間 | 105/07/27 14:00 |
| 開標地點 |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契約書稿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以中文為主,如非中文則應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法院或駐外機關認證。應繳附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組織之技術顧問機構: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專任技師執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事務所:開(執)業執照及證書。 (3)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方式組成之技術顧問機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法人登記證書等。 (4)其他公司、團體或自然人:依法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 2.廠商完(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公司行號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所得稅:提出最近一期之所得稅證明文件。 3.檢附無退票紀錄證明。(自然人免繳納)。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領取:自105年7月13日起至105年7月27日止;逕向本處秘書室購取(本處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領取:自105年7月13日起至105年7月27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機場迎賓意象設計競賽及製作」案,附中型(A4)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費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一併於公告領取招標文件期限截止前(以投信郵戳為憑,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處秘書室函購;本處最遲於申請之次日前(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將招標文件寄送領標人。 3.開標日期:採分段式開標;第1階段於105年7月27日下午2時辦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免參與;第2階段,則依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報名文件費為新台幣100元整,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50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其他】:本案詳細工作內容請參閱投標需求、契約書(稿)。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05/07/27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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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