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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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5.8.1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許修党 |
| 聯絡電話 | (04)23312678#516 |
| 機關地址 |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
| 傳真號碼 | (04)2333088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987,528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6,606,959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3/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300元整(招標文件150元整、工程圖15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4/02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4/02 10:00 |
| 開標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83萬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7/3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南庄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24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綜合營造業。 (二)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三) 本工程屬歷史建築修復工程,為確保工程品質,依其「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相關規定辦理。(詳施工說明第193頁廠商資格) (四)投標廠商需聘任工地負責人之資格限制: 1、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檢附資料 (1)工地負責人簡歷表(詳施工說明),依表填入並檢附參與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之影本一份。 (2)工地負責人訓練之結業證書影一份。 (五)傳統匠師資格: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投標廠商提出將擬聘擔任本工程之各傳統匠師,其資格認定需符合下列各點: 1、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4、檢附資料 (1)擬聘傳統匠師類別:泥作匠師、木作匠師、瓦作匠師。 (2)匠師簡歷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壹、購領圖說文件日期及地點: 一、自即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自行購取者請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的,郵匯圖說文件費並附大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以限時掛號寄至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二、領標件後應立即依清單自行清點附件,如有缺漏,請儘速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親持或以限時掛號寄回本處更換(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貳、招標文件及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招標文件150元整、工程圖150元整)。 參、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處秘書室供自由閱覽備價領取。 肆、圖說文件購買費除本處取消採購外,不論廠商投標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伍、本案不舉辦工地說明會,廠商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 陸、本案押標金之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辦理,惟為利本處辦理收繳、退還等相關行政作業流程之便捷,建議各投標廠商儘量以銀行本票、銀行支票、銀行保付支票等方式繳納(抬頭: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柒、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 捌、檢舉單位資訊: 一、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二、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地址:1069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電話:02-27214194)、本處兼辦政風(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電話:04-23312678分機50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4/02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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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