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A106CE05 已決標公告

中部國際機場興建過夜機坪工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決標日:106/1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發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2,000,000
原始預算
$ 244,404,570
底價金額
$ 234,000,000
決標折數
99.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代碼 3.1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樂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01268
機關代碼 3.15.6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聯絡人 樂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01268
傳真號碼 (02)8770128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4,404,5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增購之項目:「改善現有交通道動線範圍:W滑行道西側往航站區方向延伸至航油站區前與滯1間之交通道改善工作」,以及本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等。 2.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7年12月31日。 3.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在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 4.增購項目須經機關確認增購與否,且經雙方合意。增購項目之計價部分,如原契約已有該項目之單價,則以該單價進行實做數量計價;如無,則另以重新議價方式為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7 09:00
開標時間 106/12/0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未經採購審查小組審查之理由 本工程決標原則.因本局並無採購審查小組成立機制.爰循例依簽陳建議決標原則.經奉核後據以辦理.
採最低標之理由 異質性低爰以公開招標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合格証件,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且財力淨值不低於新臺幣1,900萬元整,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之機場停機坪、跑道、滑行道之水泥混凝土鋪面工程,其金額單次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仟萬元整,或累計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元者均可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主要工程內容為停機坪及相關附屬工程等,概述如下。實際工作項目 及數量以契約圖說等規定為準。 1. 停機坪包括過夜機坪、地勤裝備區地坪、聯絡道路拓寬、助導航燈光及標誌設施及道面標線等。 2. 排水設施 3. 機電工程、裝備區臨時機房、雜項工程 4. 其他依契約圖示應辦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樂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01268
機關代碼
3.15.6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聯絡人
樂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01268
傳真號碼
(02)8770128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4,404,5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增購之項目:「改善現有交通道動線範圍:W滑行道西側往航站區方向延伸至航油站區前與滯1間之交通道改善工作」,以及本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等。 2.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7年12月31日。 3.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在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 4.增購項目須經機關確認增購與否,且經雙方合意。增購項目之計價部分,如原契約已有該項目之單價,則以該單價進行實做數量計價;如無,則另以重新議價方式為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7 09:00
開標時間
106/12/0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未經採購審查小組審查之理由
本工程決標原則.因本局並無採購審查小組成立機制.爰循例依簽陳建議決標原則.經奉核後據以辦理.
採最低標之理由
異質性低爰以公開招標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合格証件,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且財力淨值不低於新臺幣1,900萬元整,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之機場停機坪、跑道、滑行道之水泥混凝土鋪面工程,其金額單次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仟萬元整,或累計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元者均可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主要工程內容為停機坪及相關附屬工程等,概述如下。實際工作項目 及數量以契約圖說等規定為準。 1. 停機坪包括過夜機坪、地勤裝備區地坪、聯絡道路拓寬、助導航燈光及標誌設施及道面標線等。 2. 排水設施 3. 機電工程、裝備區臨時機房、雜項工程 4. 其他依契約圖示應辦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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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75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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