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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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 機關代碼 | 3.15.6.5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馬光華 |
| 聯絡電話 | (02)87702186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
| 傳真號碼 | (02)250314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合約期滿後,機關如因招標作業延誤、未覓得適當廠商承攬時,廠商得依機關需求按原合約繼續提供服務,但最⻑以1個⽉為限。服務費⽤比照原契約(每⽉⾦額)⽀付。(擴充⾦額不超過新台幣253,351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1/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1/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1/21 10:3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55號 松山雷達站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丙等以上冷凍空調⼯程業),未受停業、⽬前無「政府採購法」不得參予採購情形之處分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3)餘詳如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第82條規定。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1. 本採購案之⼯作範圍位於機場管制區域內,其作業時間及規定皆不同於⼀般採購案,建議廠商於本採購公告期間派員赴現場查勘,若廠商不克前往現場查勘,將視為廠商已對全部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皆充分瞭解且完全滿意⽽參與投標,若⽇後履約期間造成機關或廠商之⼀切損失,概由廠商⾃⾏承責。查勘時間:公告招標期間之非例假⽇上班時間(09:00~12:00;14:00~16:30),聯絡⼈及電話:機電設備臺⾺光華先⽣(或代理⼈)(0287702186) 2. 本案維護範圍所列裝備、設施數量僅供參考,實際數量仍以現場為準。 3. 本案為確保裝備維護順遂,得標廠商得先派員⾄機關業管單位(本屬臺北裝修區臺機電設備臺)進⾏了解現場環境與維護學習,以便移交及熟悉裝備維護,所需相關費⽤已納入廠商總標價內。 4. 開標當⽇請攜帶廠商之公司⼤⼩印章及⾝分證明文件,俾便當場審查資格;廠商負責⼈如不克出席開標,由被授權⼈代表參加者請附出席代表授權書。 5. 廠商於開標當時未達現場者視同放棄說明及比(減)價權利,不另⾏通知。遲到時,依當時開標階段之次⼀階段參與。 6. 開標作業如遇天然災害⽽停⽌上班無法進⾏時,將順延⾄恢復上班之第⼀個上班⽇同⼀時間辦理開標作業。 7. 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8. 檢舉電話:法務部調查局(02) 2917-7777: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02)2732-8888:⺠航局政風室02-23496237:⾶航服務總臺政風室(02)87702059。 9. 餘詳列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契約條款及其他招標文件內容。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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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