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
|---|---|
| 機關代碼 | 3.15.6.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971花蓮縣 新城鄉 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
| 傳真號碼 | (03) 8210730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5/10/31 13:2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HL1041001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花蓮縣-新城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28641054 |
| 廠商名稱 | 奕鋐實業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973 花蓮縣 吉安鄉 南昌村14鄰文化四街2之1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3) 8233838 |
| 決標金額 | 463,8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1/01 - 106/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花蓮航空站「昇降設備維護」第1次續約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奕鋐實業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底價金額 | 463,8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463,8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10/31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11/01 |
| 契約編號 | HL1041001-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463,8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15.6.4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
|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在本案契約中已敘明檢附。 二、依據本案契約條款/第七條履約期限:廠商履約及第1次續約契約期間績效達下列條件,經雙方同意,不改變原契約內容、條件、價金,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續約,每次1年(以換文方式辦理)。 (一)約期限屆滿前3個月,履約期間服務成績平均達到滿意(80分以上)標準。 (二)昇降設備運作無事故發生。 (三)昇降設備運作發生事故,致乘員被關或受傷或死亡,其事故為不可歸責於廠商者。 (四)全期違約金累計未達月維護費百分之15者。 三、配合本站107年度資本支出計劃(航廈戶內外及周邊等設施改善工程/1F~B1電扶梯改為樓梯工項)之執行,原約契/標價清單/項目四/自動樓梯(電扶梯、編號I、J電梯),依案契約/第十六條/契約終止及暫停執行/(八):因非可歸責廠商之情形,機關通知廠商部份或全部暫停執行,於第1次續約期間生效。 四、第1次續約契約價金:依原約契((原契約1年61萬5,000元整)-(標價清單/項目四/自動樓梯(電扶梯、編號I、J電梯)總價14萬4000元整及應稅7,200元整,合計15萬1,200元整)=46萬3,800元整。 |
| 履約期限 | 廠商履約及第1次續約契約期間績效達下列條件,經雙方同意,不改變原契約內容、條件、價金,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續約,每次1年(以換文方式辦理)。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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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