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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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9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
|---|---|
| 機關代碼 | 3.15.6.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孫榮輝 |
| 聯絡電話 | (07)8057537 |
| 機關地址 |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
| 傳真號碼 | (07)805754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若契約期滿而機關尚未覓得接辦廠商時,機關保留洽得標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代為操作、維護之權利,增購金額為新台幣38萬元整增購期間以一個月為限。增購部分價金計算方式以原決標金額按增購期間(以月為單位與原契約期間之比率計算;倘操作未滿1個月,得以實際操作日數計付),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2/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圖說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內(107年12月04日至107年12月17日17時止),向本站總務組親自領購投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2/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2/26 15:30 |
| 開標地點 |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2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2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文件:領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經透過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之營業項目園藝服務業(A102080)、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 (二)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影印本或正本)。 (四)具有承包公務機關草花種植養護或盆栽、幼苗培植養護一年以上之經驗,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詳如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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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