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AE11210 已決標公告

113-114松山機場水電、空調及消防系統操作維護管理勞務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3,110,000
原始預算
$ 126,902,213
底價金額
$ 123,1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9 - 境外團體、組織提供的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呂杰
聯絡電話 (02)87703486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人 李呂杰
聯絡電話 (02)87703486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6,902,2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誠信履約,得於契約屆滿前6個月,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在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機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續約,續約上限為21個月,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6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2/07/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5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6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30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巨額專業服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巨額專業服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21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已預估於採購金額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須包括下列4種: (1)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 (2)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 (3)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4)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呂杰
聯絡電話
(02)87703486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人
李呂杰
聯絡電話
(02)87703486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6,902,2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誠信履約,得於契約屆滿前6個月,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在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機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續約,續約上限為21個月,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6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2/07/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5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6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30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巨額專業服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巨額專業服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21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已預估於採購金額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須包括下列4種: (1)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 (2)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 (3)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4)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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