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 |
|---|---|
| 機關代碼 | 3.15.6.16 |
| 標的分類 | 未分類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鍾清全 |
| 聯絡電話 | (0836)56505 |
| 機關地址 | 210連江縣北竿鄉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61號 |
| 傳真號碼 | (0836)5650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2,249,463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50萬元;後續擴充比照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3/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5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5元 |
| 總計 | 57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3/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3/13 09:00 |
| 開標地點 | 210連江縣北竿鄉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6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0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1樓臺北國際航空站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工程採購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及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得允許3家(含)以下廠商共同投標,其中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應為代表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為避免廠商投標錯估以致無法履行契約影響機關作業,廠商在投標前如需前往施工地點勘查現況者: 本案工程部分範圍屬管制區,廠商所派人員須帶國民身分證及購買標案投標文件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以便辦理通行證(現場勘查時間同本採購案售標時間)。 2.本案包含設備遷移作業,廠商請於執行相關項目前先行確認設備運轉正常,如有疑慮請於施工前提出,設備於拆裝後至驗收合格期間,如產生損壞,應由廠商無條件負責修復。 3.本案開挖面內埋設有高壓管路,廠商於開挖前應完成遷移,遷移時應確保航班起降期間電力供應無虞,斷電施工以夜間為限(每日20:00~05:00)。 4.本案施工時間需避開民航機起降時間,並不得影響航站整體營運,以夜間施工為原則(每日20:00~06:00),如施作項目確實不影響航站營運,得經本站同意後調整施工時間。 5.本案於施工期間航廈係保持正常營運狀態,施工廠商於各工項施作時應設置適當之防護及阻隔,以確保旅客之安全,並於營運前完成適當之清潔,可能造成的額外成本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內,請廠商仔細評估。 6.本案所需用之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則本機關將配合修訂,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但廠商不得以業經一次發包,作為請求核准或追加預算之理由。 7.本案既有行李轉盤(不含運轉馬達及非動力滾輪架)需由得標廠商購回,並運離本站,回購金額為新臺幣:1萬8,000元整,本金額為固定值不受投標金額增減,本項目投標廠商如有疑問建議至現場實際了解。 8.本案施工規範內所列各項測試、試運轉及訓練如未列於詳細價目表內者,則各項工作應視為已包含於契約總價內,得標廠商不得以此作為增加經費之理由。 9.本案非結構物由廠商保固2年,結構物由廠商保固5年,請特別注意。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3/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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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 歷年「其他」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