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040P010 已決標公告

代辦「高雄新市鎮1-1、1-2及1-3號道路穿越高速公路工程(第X101G標)」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決標日:112/09/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50,820,291
原始預算
$ 4,650,820,29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代碼 3.15.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志賓/王美雪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116/3226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規劃組/綜合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洪志賓/王美雪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116/3226
傳真號碼 (02)2909321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2內政部營建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6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本局第五辦公室3樓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本局第五辦公室3樓 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366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局採購文件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一)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遭受停業處分及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特訂資格: (一)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0。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1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者,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權益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2。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工程實績: 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完工或驗收完成之【道路、橋梁或道路及橋梁之混合工程新建、拓寬、改建工作】(承辦民間工程者,完工證明應經公(認)證),金額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五分之一。 2.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詳投標須知第64及66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時,得於民國112年8月31日17時前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電傳本局,超過期限本局得不予受理。 二、自招標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三、投標廠商若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自行考量合理郵遞時間酌予提前交寄,以免發生逾時送達情形而影響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志賓/王美雪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116/3226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規劃組/綜合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洪志賓/王美雪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116/3226
傳真號碼
(02)29093218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2內政部營建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6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本局第五辦公室3樓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本局第五辦公室3樓 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366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局採購文件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一)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遭受停業處分及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特訂資格: (一)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0。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1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者,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權益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2。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工程實績: 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完工或驗收完成之【道路、橋梁或道路及橋梁之混合工程新建、拓寬、改建工作】(承辦民間工程者,完工證明應經公(認)證),金額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五分之一。 2.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詳投標須知第64及66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時,得於民國112年8月31日17時前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電傳本局,超過期限本局得不予受理。 二、自招標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三、投標廠商若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自行考量合理郵遞時間酌予提前交寄,以免發生逾時送達情形而影響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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