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4/12/2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
|---|---|
| 機關代碼 | 3.15.28.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嚴復生 |
| 聯絡電話 | (04)22529181#2322 |
| 機關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
| 傳真號碼 | (04)2251105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原契約期限到期前,得經雙方同意依本契約同一條件及契約單價,續為甲方延長履約至多6 個月,實際延長維護期限依甲方通知為準。 (二)本工作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以新臺幣300 萬元為限。 (三)本案以實作數量結算。 (四)契約工作期限內之故障或須改善事項,雖契約期限已過,乙方仍應負責修復或改善,以完成契約責任。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3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1/02 09:00 |
| 開標地點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600,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防止廠商非法投標並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義務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日至115 年12 月31 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廠商,且營業項目至少應為下列其中一項: 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4.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
| 其他: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 |
| 其他:正本 | 八、押標金票據正本或繳款證明。 九、ISO27001:2013或更新版次之認證證明(影本)。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
| 其他: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 |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3年12月9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自招標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特別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一、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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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