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B1110614C008 已決標公告

111年至113年郵件系統維護服務採購案

交通部航港局 決標日:111/07/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68,000
原始預算
$ 1,400,000
底價金額
$ 1,320,000
決標折數
80.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麗馨
聯絡電話 (02)89782782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資訊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樓
聯絡人 游麗馨
聯絡電話 (02)89782782
傳真號碼 (02)2701849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2年之權利,上限金額新臺幣13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5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敦南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約履行並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需合法登記設立並從事與本案相關營業項目登記有「資料處理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相關業別服務廠商。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如係身心障礙服務機構或團體者,必須持有法人登記及國稅局免納稅證明文件。 (三)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服務團隊在職證明及專門技能證明如下: 1.服務團隊內至少需有一維護人員具備Microsoft MCSE證照。 2.上述維護人員及參與本案之服務團隊所有成員,於截止投標日前任職投標公司滿1年(含)以上之勞保在職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者
附加說明 如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得以准予投標之公函代替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證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蔡宗和先生 2.招標文件有出入時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麗馨
聯絡電話
(02)89782782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資訊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1樓
聯絡人
游麗馨
聯絡電話
(02)89782782
傳真號碼
(02)2701849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2年之權利,上限金額新臺幣13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5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敦南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約履行並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需合法登記設立並從事與本案相關營業項目登記有「資料處理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相關業別服務廠商。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如係身心障礙服務機構或團體者,必須持有法人登記及國稅局免納稅證明文件。 (三)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服務團隊在職證明及專門技能證明如下: 1.服務團隊內至少需有一維護人員具備Microsoft MCSE證照。 2.上述維護人員及參與本案之服務團隊所有成員,於截止投標日前任職投標公司滿1年(含)以上之勞保在職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者
附加說明
如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得以准予投標之公函代替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證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蔡宗和先生 2.招標文件有出入時以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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